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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持省直工会会员卡会员 购买第二期意外类

文章来源:未知    时间:2019-06-03

 
各厅局直属机关工会,各企业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第一期省直工会会员意外类综合保险运行后,增强了省直工会会员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得到广大职工会员一致好评,为进一步推进普惠化服务提质增效,省直工会决定,继续为持有工会会员卡的省直工会会员免费购买意外类综合保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二期保险内容
(一)公共交通工具乘客意外
乘坐飞机发生的意外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最高赔偿50万元;乘坐轮船、轨道交通(火车、地铁、轻轨、磁悬浮列车)、市内公共汽车及电车、长途公共汽车、出租车发生的意外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最高赔偿20万元。
(二)驾乘意外
驾驶、乘坐私家车发生的意外导致身故或残疾,最高赔偿4万元。
(三)住院津贴
意外或疾病导致的住院,赔偿额为40元/天,免赔期3天/次,一年内给付天数最高为90日。
二、第二期保障期限
2018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19日(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
三、第二期投保对象
第二期投保对象为截止到2018年5月25日17点30分,省直工会工作信息化平台即普惠平台(网址:http://pt.hebszgh.cn/)采集到的有匹配工会会员卡的会员信息。
四、有关要求
1、未领取普惠平台账号密码的基层工会,请及时联系省直工会权益保障部(职工服务中心)领取;
2、各基层工会要在2018年5月25日前核实完毕,将已退休、离职等会员及时转出,将未在系统内已办卡会员、新调入会员及时新增。职工会员可注册(网址:http://qt.hebszgh.cn/)查看本人信息是否正确,若注册时提示“在河北省直工会会员库里没有对应的信息,请重新核实”,请联系本单位工会在普惠平台修改;
3、确有持卡会员不需办理的,请以基层工会为单位统一上报纸质材料,将有关会员信息于5月25日前报省直工会权益保障部。
4、各级工会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使每名工会会员了解保险内容和理赔流程,特别是在第一期保险期内符合理赔条件的持卡会员,要于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理赔手续。
联系电话:0311-83029906。
 
河北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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