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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职工大学校外住宿管理规定

文章来源:未知    时间:2019-05-05

河北地质职工大学校外住宿管理规定
为规范学生校外住宿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确保学生住宿安全,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在校外住宿的学生,须按本规定依据下述程序办理校外住宿审批手续。
1、学生提出书面申请,据实填写《河北地质职工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
2、家长签字同意。
3、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
4、系部审核签署意见。
5、学工处审查。
6、校领导批准。
第二条 校外住宿学生应遵守以下规定和要求
1、应严格遵守各项校规校纪,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办理校外住宿手续的学生应向相关部门提供各种真实、完整的文字材料,如出现因学生本人所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各种后果,由本人负责。
3、校外住宿学生办理走读手续后,不得继续留宿校内学生宿舍。
4、学生校外住宿地点变更后应及时在系里报备。
5、申请校外住宿的学生已经缴纳的住宿费按照冀教财相关规定进行退费。
6、校外住宿学生要注意维护学校声誉,树立大学生良好形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社区管理,不得干扰周围居民正常的生活和作息。
7、校外住宿学生应加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在来校途中及住宿场所发生的人身与财产安全问题,有学生本人负责。
8、凡未按规定办理校外住宿手续私自在校外居住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学校将按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16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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