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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手续办理需知

文章来源:未知    时间:2019-06-17

亲爱的各位毕业生:
        为了方便大家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提升学校就业服务质量,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人社厅)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2019年12月31日前签约中央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省外单位的毕业生,须将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原单位解约证明(如有违约)等材料提交到就业指导中心,由学校前往人社厅统一办理。
        二、签约河北省内市、县级单位的毕业生,须携带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原单位解约证明(如有违约)等材料,在2019年7月1日后到签约单位所在地的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无需前往人社厅办理。例如某毕业生原单位为石家庄四药集团,现单位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该毕业生须携带新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石家庄四药集团解约证明、前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三、考取中央直属单位公务员的毕业生,须将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原单位解约证明(如有违约)等材料提交到招生就业处,由学校前往人社厅统一办理。
        四、考取河北省属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的毕业生,须将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原单位解约证明(如有违约)等材料提交到就业单位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到人社厅办理。
        五、放弃升学的毕业生,请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升学院校退学证明或未录取证明、入学通知书、个人申请提交到就业指导中心,由学校前往人社厅统一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六、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及办理工资、编制、保险等的重要凭据,请务必慎重保管。如有遗失,需电话联系人社厅办理挂失手续,联系电话:0311-88616771,遗失补发的就业报到证不能再改派调整。
        七、严禁将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办理离校手续等事宜与毕业生是否就业挂钩,坚决杜绝强迫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书、填写虚假灵活就业登记表等现象。
         人社厅咨询举报电话:0311-88616771、88616287、88616289。
         学校咨询举报电话:0311-83609361。

作者:dzdj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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