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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职工大学 关于教师实践锻炼的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未知    时间:2019-05-10

 
 
河北地质职工大学
关于教师实践锻炼的实施意见
 
建设一支熟悉企业生产实际的高素质双师型师资队伍,是推进学校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为学校持续和谐发展,切实提高教师专业实践技能,促进教师掌握企业一线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全面了解企业单位用工和我校毕业生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而推动课程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研究决定,对教师实践锻炼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的具体要求:
1. 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专业课教师必须参加实践锻炼,从生产、企业单位调入有5年以上生产实践经验且为非教育系列职称的人员可申请不参加。
2.教师实践锻炼时间为35岁以下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35岁以上专业课教师每两年至少1个月;凡专业课教师在见习期间实践锻炼时间必须达到2个月,见习期满准予转正定级。否则延长见习时间到满足要求为止。
3.教师要充分认识实践锻炼的重要性,树立艰苦奋斗精神,真正做到深入企业为企业服务。
4.教师要结合自己的专业并在企业承担一定的工作任务,切实到岗到位,不准走马观花、浮于表面。
5.教师在下企业锻炼要注意培养与企业的感情,要建立长期关系,并能够对企业进行技术分析、技术服务和技术研发。
6.在实践锻炼期间要调查社会、企业用人需求数量、结构和趋势状况,跟踪我校毕业生在企业的进步情况。
7.所有实践锻炼的教师应注意收集与自己所教课程的相关资料。
8.要特别重视生产安全。必须遵守实践锻炼所在单位的所有规章制度,一切违纪违法行为由自己承担责任。
9.阶段锻炼结束后,教师应撰写实习锻炼总结和工作任务分析,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实践锻炼鉴定表》。
二、实践锻炼的程序
学校组织的专业教师实践锻炼,由系、部统一安排,到人事部门领取《河北地质职工大学教师实践锻炼登记表》,经主管领导同意,报校长审批,交人事部门备案;一同上交实习计划(实习计划包括实习目的、实习对象、实习内容及实习进程安排,必须经系审核,教务处审批),
三、教师实践锻炼的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教师实践锻炼领导小组,由靳宗菊、崔晓梅、张海秋、王艳霞、王立新、李晓丽、王燕平、刘志韧等成员组成,靳宗菊同志任组长。
领导小组的职责:
(1)部署实践锻炼工作;
(2)检查实践锻炼的落实情况;
(3)对实践锻炼教师进行鉴定。
2.各系应认真做好教师实践锻炼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具体安排,明确时间和任务要求;
(2)帮助寻找合适教师锻炼的企业单位;
(3)不定期到实践单位了解教师实践锻炼情况,组织专项工作评比,总结典型;
(4)到人事部门领取《教师实践锻炼鉴定表》,督促教师认真填写,最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3.对于实践锻炼并通过学校鉴定的教师,作为年终评优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的必备条件;对在实践锻炼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学校设立实践锻炼优秀教师奖;对拒绝参加或不能完成学校要求的实践锻炼时间的教师,学校限制课程选择、评优评先及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最高级岗位的确定。
四、实践锻炼期间的待遇
每次实践锻炼报销一次往返路途车费,实践锻炼期间学校按二岗职工的上岗补贴标准发放补贴。在实践锻炼期间的住宿问题由系部和实践单位协调解决。
五、本意见解释权在校办劳人,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OO九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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