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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时间:2019-05-10

 
 
 
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冀地校人事便字【2019】6号
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省人社厅通知要求,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现已开始。现将具体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1、特别提醒:2016-2018年度公需科目学习,已缴费没有获取合格证书的专技人员请尽快完成,否则将影响学时在《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连续记载。
2、公需科目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在线学习方式,通过点击省人社厅门户网站首页的“河北继续教育网络大学登录入口”链接进入河北继续教育网络大学。网络大学2019年度提供三家施教平台,分别是:河北云教育服务平台、专技天下网和河北文文教育网。各专技人员可自由选择施教平台进行注册、缴费、学习。
2、2019年度公需科目继续教育为30学时,分为必修、选修两部分。其中必修课20学时,选修课10学时。必修课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读》(10学时)、《弘扬工匠精神,迈向制造强国》(1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案例》(10学时),以上课程任选两门进行学习并参加考试。选修课程自由选择,学完10课时即可,不考试。
3、2019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4、网上完成继续教育电子证书实名认证后自动生成证书编号。学员完成规定学时并考试合格的,所获学时记入继续教育电子证书(学员可通过网络大学自行查看并打印)。继续教育电子证书主要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具体情况,作为职称评聘、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请各专业技术人员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时完成公需科目学习、考试等工作。
                                                    
 
人事处
                                        2019年3月25日
 
 
 
 
 
 
 
 
 
 
 
 
附件:《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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