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已启动,为提高立项质量,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现将《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印发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2015年度立项指南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发〔2015〕11号)予以转发,请各有关单位结合科研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力量,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应当严格按《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地勘项目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冀国土资函[2013]57号)要求执行。
二、项目申报人要全面系统收集区内以往地质工作成果资料,了解区内矿权设置情况,并对选区进行实地踏勘,充分了解野外施工外部环境条件。新立项目应合理确定工作区规模和范围。
三、项目负责人应实际从事并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一个人原则上只能负责一个项目。项目组主要工作人员原则上也限于从事一个项目。申报材料要附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对其职务职称、主要专业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进行必要叙述。
四、本次国土资源厅立项实行限项申报,我校申报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项。请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并于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版至邮箱4975728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印发河北省地质矿产勘查2015年度立项指南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发〔2015〕11号)
2.《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地勘项目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冀国土资函[2013]57号)
注:通知及附件内容已发至学校群共享及校园网科学研究栏。
作者: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