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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两机制+三重点:加快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

文章来源:学习时报    时间:2023-05-19

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找到的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全面从严治党,打了一套自我革命的“组合拳”,形成了一整套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这一重大论断推动了自我革命的理论命题向纵深延展。党的二十大报告第十五部分创新提出了“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管党治党时代命题,彰显了我们党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由七个方面构成,覆盖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5+2”总体布局,其中第三个部分聚焦党的制度建设,明确提出要“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这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这“两个永远在路上”的管党治党要求提供了制度保障,丰富了新时代党建话语体系。

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蕴含了制度、监督、理念、责任、执行等多重要素,突出党规制度保障和权力监督制约的制度保障,强调以政治监督、政治巡视、政治问责为重点。

第一,党规制度保障机制。根据党的二十大报告,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第一项要求就是,“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首先是由若干制度规范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它是制度形态的体系化建构、而这些制度规范就是党的各类规章制度,根据范畴标准的不同,包括党的规矩、党的纪律、党内法规、党的规范性文件等,也就是广义上的党规。这就决定了党规是这套制度规范体系的关键所在,所以改革开放以来不断强调的“依靠制度管党治党”就成为党规章制度保障机制得以形成的背景,而党的十八大以来所提出的“依规治党”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但无论是制度治党还是依规治党,都是围绕“制度”展开的。

第二,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自我监督是世界性难题,是国家治理的哥德巴赫猜想。我们要通过行动回答“窑洞之问”,练就中国共产党人自我净化的“绝世武功”。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成了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整体结构,形成以党内监督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监督体系,实现了监督全覆盖,也确保了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能够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重点解决的是执规必严、违规必究的问题,是将党规由文本规定转化为制度实践的主要环节,并最终确保自我革命的制度要求能够落到实处。

第三,政治监督。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的讲话中阐释了“政治监督”的命题,他强调要强化政治监督,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党的政治监督作为党内监督的首要任务,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性监督,也是自我革命的重要实践形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并将政治监督正式纳入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33条的规定,政治监督的任务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对党忠诚,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宗旨,牢记初心使命,践行入党誓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担当作为。而政治监督的重点则是应突出“关键少数”,要加强对“一把手”、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的监督。

第四,政治巡视。除了政治监督,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中还强调了政治巡视,要求“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也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抓手。2015年十八届中央第八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明确了“巡视是政治巡视”的重要判断,强调“巡视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并明确了政治巡视的概念表述。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治巡视作出过重要论述,他强调,“要深化政治巡视,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全面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将政治巡视与党的自我革命联系起来,进一步凸显了党的自我革命所蕴含的政治性要求。

第五,政治问责。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论述,还强调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这指向了政治问责,即通过问责的手段追究政治责任。政治责任是党内问责的首要对象,2016年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时就将“党的领导弱化”确立为法规修订的问题导向,2019年再次修订时进一步将党的领导原则贯彻党内问责的各个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指出,要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压下去,加大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所以,通过问责方式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意义重大。

作者:张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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