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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科所就做好线上教学与复课后课堂教学衔接提出要求 建立质量监控和评估指导机制 统筹教学进度安排

文章来源:教育厅    时间:2020-04-14

为做好疫情期间线上教学与复课后课堂教学的科学衔接,日前,省教科所印发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基础教育教研部门及学校加强学情研究,科学制定方案,统筹做好春季学期教学进度安排,防止盲目抢赶教学进度。
  
  加强学情研究,科学制定衔接方案。要密切关注学生心身变化和学习状态,科学制定干预预案,采取疏导讲座、心得分享等方式,让学生感悟善待生命、维护健康的重要意义,养成体育锻炼、健康生活的习惯。要通过问卷访谈、诊断测评等方式,全面评估各学段学生疫情期间线上学习效果和质量,指导各学校查缺补漏、调整计划,确保课程教学目标顺利达成。
  
  合理设定教学进度,实现教学方式有序衔接。要统筹做好春季学期教学进度安排,复课初期实行“零起点”教学,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内容已完全掌握的基础上,稳步开展新课教学,防止盲目抢赶教学进度而出现“囫囵吞枣”“夹生饭”的现象。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线上学习习惯的养成,指导学校认真研究制订疫情解除后返校教育教学工作方案,做好居家线上教学与学校课堂教学方式的有效衔接,引导学生尽快适应复课复学环境,快速进入高效学习状态。
  
  创新发展方式,提高教学质量。要充分把握此次疫情期间线上教育大容量、全方位、整系统运用的契机,培训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促进现代信息科技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培育教育服务新形态,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进程。要鼓励引导教育发达地区与薄弱地区通过信息化实现结对帮扶,以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方式,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要创新教研工作方式,积极探索线上线下融合的教研新形态,促进域内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意见提出,各市教科所(教研室)要建立教学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市教学工作衔接指导意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要建立质量监控和评估指导机制,全面跟踪评估各县市区开学后一个时期的教学衔接工作,及时做出分析、予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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